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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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一户一宅”中怎样算是“一户”?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9-07-08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75642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亲属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二都乡拆迁安置补偿中遇到“一户一宅”的问题,他们家在同一户口本上有7口人,包括3代人,即爷爷、奶奶、父亲、母亲、3个孩子,其中爷爷奶奶住一套住宅,父母和3个孩子住另一套住宅。请问他们是否违反“一宅一户”政策?是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一起算“一户”,还是一个户口本下的小家庭可以单独算“一户”?上述的父母带着3个孩子居住,是否可以单独算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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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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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7-16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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