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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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石门县兰园片区棚户改造拆迁”问题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19-05-28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5540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石门县兰园片区棚户区改造辖三个单位:兰园宾馆,湘北职中老校区,大剧院。就现在公布的拆迁补偿价格每户只有3700一平方,目前石门县新楼盘无数,没有一家房价低于4500元一平方的房子。这让我们几百户被拆迁户苦不堪言,有房住的人变成无房户,这违背了国家提出的棚户区改造的初衷吧。三个单位,房子有70.80.90后建设的,可是公布房价时全部都是1990年的房子,难道这就是公平、公正?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只要是有单位上班的户,都会被要求回家签拆迁协议才能来上班,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大家敢怒不敢言,有苦无处诉。盼领导大人们能从实际出发,多为老百姓着想,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难道不是重中之重吗! 此致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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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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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6-04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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