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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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何不能支付住院个人支付费用 | ||
来信人 | 周** | 来信日期 | 2019-02-06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24880 | ||
信件内容 |
本人元月下旬患社区获得性月市肺炎,在汉寿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天(住院号000602419),共费用2589.23元,个人须支付1105.54元。近6年来本人未住过医院,本人个人帐户尚存余额5230.88元。但汉寿县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拒绝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本人住院自付费用,还美其名称:你不能套取医保资金。这纯系坑害老百姓法定权益!医院不择手段套现老百姓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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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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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2-1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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