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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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水电八局常德基地莲花池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投诉 | ||
来信人 | 叶** | 来信日期 | 2019-01-1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14790 | ||
信件内容 |
在水电八局常德基地莲花池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中,基地服务部于2018年12月24日下发通知,要求原棚改区住户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办理订房选房手续,同时缴纳5-7万元的“户型定制保证金”。否则“一律视为放弃选房”。我们认为极不合理,也不公平。 1、我们原来的房屋被拆,开发商也没有向我们缴纳保证金,以保证我们的房子何时建好还给我们。 2、保证金应该是双方对等的要求,你要求我们缴纳“户型定制保证金”的同时,就应该向我们拆迁户缴纳“交房保证金”。任何单方缴纳保证金都是不公平的。 3、就是为了确定一下大家选定的户型和面积,社区服务部要求大家缴纳高达7万元的保证金,依据何在?其中是否同开发商之间存在某些猫腻?让人不理解。 我们棚户区住户绝大多数都是退休职工,住的还是五六十年代的老房子,本身经济条件就不好,社区拿到就不能为我们考虑一下,减少我们一点负担。为我们做一点实事。 请市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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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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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回复日期 | 2019-01-23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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