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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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在公立医院能否聘请为主管药师 | ||
来信人 | 钟** | 来信日期 | 2018-10-13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104549 | ||
信件内容 |
市人社局、卫计委相关领导: 尊敬的市人社局、卫计委领导。偶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法规文件 政策解读 ”中《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问答》中“3、通过职业考试认定:为减少重复评价,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执业资格逐步接轨,国家规定部分专业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具备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予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目前,已经明确规定的有:取得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可聘任为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我在一家公立医疗机构工作,2016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请问按现阶段政策,在单位上有专业技术10级空余岗位的情况下,能否直接聘为主管药师,如果可以具体怎么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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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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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10-1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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