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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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政府为保险公司收费 | ||
来信人 | 鲁** | 来信日期 | 2018-09-15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94441 | ||
信件内容 |
桃源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村(社区)为保险公司收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费,无保单无保险条款,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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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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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9-27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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