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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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石门县鑫湖源小区开发商不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相关部门不作为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8-08-17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84295 | ||
信件内容 |
敬的曹市长:我是从常德市石门县鑫湖源小区的一名业主,该小区位于石门县西溶路,小区原为石门县自来水公司单位职工住房,2015年启动了棚户区改造,业主单位为湖南云宏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刘祖云,项目2016年竣工后我们五六十户回迁户欢欢喜喜地住进了新房。然而,入住近两年来我们业主的不动产证却迟迟没办下来,咨询开发商工作人员总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这一拖就是近两年时间!最后经过多方打听,令人目瞪口呆的是:该项目直到如今都还没有进行项目综合验收和房屋面积实测!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综合验收,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将房屋和有关设施交付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吊销开发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并可处以罚款”。敢问我们的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在哪里?项目没有综合验收,我们已经入住近两年了,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过问,开发商非旦没有受到处罚,竟然还在石门参与开发了第二个房产项目:博雅公馆,房屋没验收的情况下,试问我们业主出了安全问题谁来负责?房子交付快两年了,钱也交了快两年了,一直拖着不办不动产证,开发商又打的什么算盘?难不成把土地总证抵押给银行去贷款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解决我们业主的办证问题,严厉打击这种严重侵害我们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地产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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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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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8-30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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