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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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管管遛狗行为 | ||
来信人 | 丁** | 来信日期 | 2018-08-13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84276 | ||
信件内容 |
请政府管管穿紫河蓝湖郡旁边遛狗的人群,每天大量市民在这里散步休闲,小孩子也挺多。而一些遛狗人士也牵来狗在这里撒欢,而且是很多大型犬,没有任何的防范措施,完全放养,不但小孩担心被咬,大人也惊慌躲避,而狗主人则三五一群在一边嬉笑交谈,完全无视别人的安全,令人愤怒,恳请政府严管此类行为,莫等惨剧发生再亡羊补牢。还市民一个安全的休闲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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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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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8-23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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