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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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亲亲常德旅游,可别寒了人心! | ||
来信人 | 谢** | 来信日期 | 2018-07-2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74163 | ||
信件内容 |
为了整合常德市旅游资源,促进亲亲常德旅游品牌的推广,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联合湖南一二三零一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日起成功发行制作了首批(10000张)亲亲常德旅游卡,每张卡片零售价168元。作为常德市民的我,看到这个消息,当然为常德这一惠民利民政策,拍手叫好积极支持,并于2017年5月中旬通过旅游卡线下网点购买了几张卡片送给亲人朋友,最后自己留下两张自用。在购买旅游卡时,销售人员告知,旅游卡购买后需要关注亲亲常德旅游卡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持卡人的身份证,才能开通激活,而在到店消费时必须持亲亲常德旅游卡和身份证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卡片有效期从激活开通后375天内有效。 在卡片的使用须知中,我特别要指出的是第一条:本卡有效期为375天,购买日并激活开通后自动开始计有效期,到期后可在“亲亲常德旅游卡(qqcdlyk)”官方微信公众号续费,激活下一个有效期。其中“购买日并激活开通后自动开始计有效期”这句话,相信一般人对其的理解都会认为是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购买日,另一个是激活开通,才会自动开始计有效期。而至于什么是激活开通,在以下的旧版亲亲常德旅游卡微信公众号里面关于旅游卡使用规则的截图,已做了详细的说明。 截图如果按照既定的规则,我购买后只有开通激活,卡片才会自动开始计算有效期,也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可偏偏,今年我准备实名绑卡,开通激活时提示我的旅游卡已过期,经查询卡片从购买日起就开始自动计算有效期了。要知道,我本人都没有实名身份绑定,并激活开通啊,就这么莫名奇妙的“被过期”! 旅游卡现状这突如其来的“被过期”状态,真是让人心塞。于是我将电话打给发行公司和常德市旅游局,中间过程不想再赘述,真得是心累。公司方只一口咬定购买日即为有效期开始日期,事实上现在新发行旅游卡的使用规则已经做出了修改,即有效期从购买日开始自动计算。而常德市旅游局也对之前发布的旅游卡使用规则视而不见,只认可现在新发行卡片的规则。双方言下之意就只能是我自己认倒霉罗。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人人都要遵守规则,规则制定者当然也不能例外。你不能因为发布了修改后的规则,就忽视掉这批遵守规则的老顾客利益啊。要知道在法律层面,都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而作为规则的制定者们,难道不懂法,不守法吗。在我连续打了一个礼拜的电话,到处咨询求助无果后,只能无奈的写下这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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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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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7-3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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