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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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三楼体外碎石 | ||
来信人 | 曹** | 来信日期 | 2018-05-18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5386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国家政府机关 本人曹权实名举报 内容如下 1.举报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违规操作商业贿赂。2.本人通过QQ群(有图片可以证明是何姓人员的QQ及联系电话)联系到何姓招聘人员做体外碎石工作,何姓老板自称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体外碎石是和肖绍君一起承包的科室,肖绍君不是学医的不懂医。3.本人22号到医院工作,工作期间发现是私人承包科室后主动提出辞职,上班期间发现病人是通过外面转诊和医院内部人员送过来的,医生介绍一个病人过来给500块钱的回扣,上班期间老板肖绍君交代每个病人下两次费用总共918元,第一次治疗费612元第二次306元,在还没有治疗的情况下就已经违规操作了。3.本人5月3号上午12点到常德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找医院院长张勇张院长我问他,咱们医院三楼体外碎石科室是医院的还是私人的,张院长说是跟别人合作的,然后我说公立医院不是不允许合作的吗?张院长说谁说不允许合作的,然后我就去卫生局了解情况,到卫生局卫计委那里我了解到公立医院是不允许私人承包或者合作的,叫我写一份材料再交给卫计委,卫计委了解情况后会调查,5月5号一个自称医院保卫科的人打电话恐吓我,威胁我(我有他打给我电话的通话记录)以上事实句句属实,如有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018年5月18日 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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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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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6-1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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