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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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20几年前的老房子要拆除,为何没有一点补偿? | ||
来信人 | 田** | 来信日期 | 2018-04-1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43645 | ||
信件内容 |
尊敬曹市长:我是汉寿县军山铺镇的一名退伍老兵,我家在319国道边上,离公路约6米左右,房子是1996年建的,当时因原房屋已塌损无法居住则在原大队部的旧址上建了现在的房屋,因各种原因也未取得产权证,该房屋现为我家的唯一住所,现在路政要求限期拆除,并未提及搬迁费用和拆迁补偿,我想知道虽然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产权属违章建筑,但都20多年的老房子了,为什么拆除没有一点儿补偿?还是限期5月份要拆除,让我一家老小住到哪里去?临时建房也赶不急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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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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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5-10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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