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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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东湖和缘有关问题 | ||
来信人 | 12** | 来信日期 | 2018-03-27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33543 | ||
信件内容 |
现有关桃源县华府东湖和缘几个问题请领导回复一下 1.请问该小区是否达到收房标准?2月份各业主收到小区负责人发来的短信,要求大家收房,但据我了解,东湖和缘还有很多方面没有完善,小区消防设施没有,健身器材也没有 2.该小区为何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是有何问题? 3.小区之前有所单元一楼都有插座供业主充电动车,但是最近物业以不安全为由,让各位业主去地下停车场充电,1元钱4个小时,请问物业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4.从2014年销售一期开始,开发商e明确说明三年之内修二期,并且还有相关配套设施,比如幼儿园,但是现在迟迟没见动静? 5.第五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去年县城修迎宾大道,占用了东湖和缘一期的土地,政府给开发商赔偿了一千多万,我想问下这个钱不应该归业主所有吗?或者用于小区建设,当初购买小区时也是我们的规划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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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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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4-1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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