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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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白马湖公园门口有人私自收取电动车、摩托车停车费 | ||
来信人 | 石** | 来信日期 | 2015-06-23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607053 | ||
信件内容 |
在白马湖公园正大门和西入口处有人私自收取电动车、摩托车停车费。在报刊亭有收费停车服务(有文字标明),但上面两处都是没有任何文字标明,更加没有物价局的收费公示牌。而且停车位置是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属于公共区域。停车时有保安指引停放位置,但是停好车有一个没穿保安制服的人上前收费。我问你们没有收费公示牌怎么能私自收费呢?回答,这是为了我们车辆的停放安全,至于公示牌确实没有,你不出钱也可以停远一点,丢了我们不负责。说得合情,但不合理,公共区域怎么成了收费停车场了呢?而且不出钱就要停远一点这也太没道理了吧?不少来白马湖公园游玩的市民或为了停车安全一点,或懒得和他们较真都交了2块钱了事,但其中也有吵闹的情况发生。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这个事情,要么禁止私自收费行为;要么划定电动车、摩托车指定停车区域,明示收费标准,让市民停车停得放心,玩得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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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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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7-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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