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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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村和村民小组借钱不还。 | ||
来信人 | 郭** | 来信日期 | 2015-03-21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306545 | ||
信件内容 |
桃源县太平桥乡向家坪村和龚家坪村民小组在10多年前共借我23499元人民币用于上缴提留。至今不还。请市长责令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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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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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4-2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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