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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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欣隆盛世开发商乱收费、不履行交房义务 | ||
来信人 | 佚** | 来信日期 | 2015-03-11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306455 | ||
信件内容 |
本人2013年10在武陵区傲家路(规划中三闾南路)欣隆盛世楼盘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是2014年12月30交房,去年12月底接到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并要求带5088元去收房,说这是开发商按市建设局要求给每家封阳台的费用,收房时业主发现开发商所称的封阳台是在原规划的阳台铁栏杆靠房间一侧粘了一块钢化玻璃,铁栏杆上部安装了非钢化单玻塑钢窗,因铁栏杆封在了外面日晒雨淋三五年后会锈坏有极大安全隐患,封阳台全部为单层玻璃,保温效果差,不能满足普通的使用要求,开发商事前也没和购房者就阳台的具体封法进行协商,擅自所封阳台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业主入住前还要重封台,这必封阳台费出得实在冤枉。开发商以业主不交刲阳台费为由拒不交房。 事后我们业主多次找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按常德市高层住宅最普通的阳台封法帮我们把阳台封好,我们支付封阳台的费用,或者开发商先按合同把房子交给我们,对于这笔阳台费继续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径解决,如果最后法律认定这笔费该业主出而我们不出,开发商可以停水断电,但强势的开发商就是一句话,这件事没有什么协商的,不按我们的规定交阳台费就是不交房。 本人也多次的与开发商协商,但在强势的开发商面前深感身单力薄,面对租房的经济压力,看自己花尽心血买的房子不能装修只能望楼兴叹,迫于开发商不交钱就不给钥匙的要挟,暂时按开发商的规定交完一切费用,收了自己的房子。 尊敬的市领导,为什么建设局2014年4月发布《加强住宅阳台统一规划建设》的通知至欣隆盛世一期2014年12底交房这八个月时间,开发商不就封阳台的具体材质、做法和业主沟通,而是擅自封一个没有实际用途、成本最低的阳台来糊弄政府,榨取业主,为什么政府文件规定只向业主收取封阳台的成本,而市场上160-170元/M2的塑钢窗开发商要我们出260元/M2,为什么欣隆盛世小区交房时要交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装修进场前还要交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为什么 我们花尽全部心血按向开发商购买的房子会因购房合同之外几仟面的阳台费争议,开发商就可以不给我们房子。 恳请相关领导能在百忙之调查欣隆盛世开发商的这种强取豪夺的霸权行为,督促他们按合同履行交房义务,退回我们被迫多交的不合理费用。保障我们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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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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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3-2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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