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控告博士局长马泽民 | ||
来信人 | 蓝** | 来信日期 | 2015-01-18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106185 | ||
信件内容 |
本人王建,61岁,是常德市供销社系统退休职工,住本市东城尚品小区。 2014年12月27日晚,听说是市建设局博士局长的马泽民驾驶湘J0MN78白色途观小车到东城尚品小区访客,将车停我车库门前,因车库被堵,我用写白板字的水笔在其车上写下几行规劝其不要乱停车的字,博士局长发现后,指使纵容其妻聂作英带其女儿等数十人到我5楼的家中砸门闹事,在已经明确得知水笔写的字可以随便擦掉的情况下,仍豪言砸车库;在其砸车库时,博士局长与其姐姐、外甥等一家6人对我推搡扭打,导致我右膝半月板扭伤(当时未发现,现正术前保守治疗)。冲突中,我没有给博士局长一家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博士局长在已经砸毁我设置的禁停标志的情况下还指责我没有设立标志,强行要求我清除字迹;我因车库门被砸坏无法打开,未能拿出抹布为其清除字迹。直到警察来后,博士局长才驾车扬长而去。 直到现在,博士局长仍然拒绝赔偿和道歉,并豪言玩到底。此事已被城东派出所治安立案,因博士局长的原因,至今未能处理。堵人车库后因几个可以擦掉的字,纵容亲属上门闹事,砸人车库,伤害他人身体,拒不赔偿还死不认账,这就是马泽民作为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如果他的官更大,老百姓有日子过吗?希望作为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的马泽民敢作敢当,赔偿道歉。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1-28 |
办理结果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